5.6.4 系统调试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:
a) 系统通电后的运行状态检查;
b) 系统中所有探测点的参数设置;
c) 监控设备的监控显示界面上各探测点的地址代码设定;
d) 监控设备的操作密码设定。
5.6.5 系统设计中根据附录C所列出的数值对探测点剩余电流的设定值应先给出设计估算值,在产品调试中可根据监控器显示的实际剩余电流参数修正设定值。
5.6.6 配电箱柜内温度探测点应为L1、L2、L3、N四个线缆(或铜排)温度,温度报警设定值应在55℃~140℃的范围内。
5.6.7 系统调试完成后,应按GB 14287的相关规定对监控系统进行下列功能测试:
a) 自检功能测试;
b) 报警功能测试,按探测点数量的2%抽检,但不应少于2个;
c) 消音和复位功能测试;
d) 通讯故障报警功能测试,人为断开任意2处总线进行测试;
e) 传感器故障报警功能(仅限传感器外接的探测器)(人为断开任意2处剩余电流互感器或温度传感器);
f) 系统主机的主、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测试。


a) 系统通电后的运行状态检查;
b) 系统中所有探测点的参数设置;
c) 监控设备的监控显示界面上各探测点的地址代码设定;
d) 监控设备的操作密码设定。
5.6.5 系统设计中根据附录C所列出的数值对探测点剩余电流的设定值应先给出设计估算值,在产品调试中可根据监控器显示的实际剩余电流参数修正设定值。
5.6.6 配电箱柜内温度探测点应为L1、L2、L3、N四个线缆(或铜排)温度,温度报警设定值应在55℃~140℃的范围内。
5.6.7 系统调试完成后,应按GB 14287的相关规定对监控系统进行下列功能测试:
a) 自检功能测试;
b) 报警功能测试,按探测点数量的2%抽检,但不应少于2个;
c) 消音和复位功能测试;
d) 通讯故障报警功能测试,人为断开任意2处总线进行测试;
e) 传感器故障报警功能(仅限传感器外接的探测器)(人为断开任意2处剩余电流互感器或温度传感器);
f) 系统主机的主、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测试。

